三部门:2029年基本建成国家数据基础设施主体结构

2025-01-07 00:43 来源:中国安防协会

1月6日,工业和信息部网站发布消息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数据局、工业和信息化部三部门印发《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指引》(以下简称《指引》),提出到2029年,基本建成国家数据基础设施主体结构,初步形成横向联通、纵向贯通、协调有力的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基本格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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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指引》就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提出围绕打造可信流通、高效调度、高速互联、安全可靠的体系化能力,持续赋能各行业数据融合与智能化发展。

《指引》明确国家数据基础设施以行业、区域数据基础设施为主体,以企业数据基础设施为重要组成。其中行业数据基础设施是指覆盖某一行业领域,服务行业内企业、用户及利益相关者,实现数据资源化、要素化、价值化的各类设施,包括行业数据流通交易平台、行业数据归集平台、行业数据公共服务平台等。

《指引》提出五大重点方向,一是建设数据流通利用设施底座,二是建设数据高效供给体系,三是建设数据可信流通体系,四是建设数据便捷交付体系,五是建设行业数据应用体系。

在第五项行业数据应用体系中,重点提出加强场景牵引,建设面向工业制造、现代农业、数字金融、智慧医疗、智慧交通、跨境物流、航运贸易、卫生健康、绿色低碳、气象服务、数字文化等重点行业领域的数据应用体系,发挥企业主体作用,促进行业数据应用创新。

在网络支撑方面,《指引》提出推动传统网络设施优化升级,有序推进5G网络向5G-A升级演进,全面推进6G网络技术研发创新。

在安全防护方面,国家数据基础设施需要构建标准化、多层次、全方位的安全防护框架,推动安全防护由静态保护向动态保护、由边界安全向内生安全、由封闭环境保护向开放环境保护转变,形成贯穿数据全生命周期各环节的动态安全防护能力,系统保障数据基础设施相关的网络、算力、数据、应用安全。

责任编辑:石旭